昨晚看過HTC新拍廣告片, 畫面、節奏都做的不錯,很多梗都是西方人才懂的點。但要從代工廠思維轉型成世界一流的通訊公司,還有很漫長路要走。
中國有小米機攻佔,亞州有三星機入侵, 可能雪紅姐認為北美市場對HTC是個好地方,不過要跟蘋果機發源地爭奪市場,先玩老美熱衷的拼字遊戲?這點子充滿問號。
行銷的重點在轉換率,一波宣傳出去後影響多少人換到多少訂單,是很實際的,有許多人覺得不能這樣算,品牌印象需靠時間累積不可能馬上變成營收,但我認為這只對了一半,因為品牌印象就等於營收。
在“好物書坊”內有一本書“影響力、讓人乖乖聽話的說服術”中提到~95%的人都愛模仿別人,只有5%的人會首先發起行動,所以,想要把人說服,我們提供任何證據的效果都比不上別人的行動(第4章:盲目的跟隨者,社會認同原理篇)。
iPhone不是最快速的,不是最低價的、鏡頭不是最高檔的,iPhone只給你最想要的。
再來看HTC廣告拼字篇
1GB記憶體、2T硬碟、360dpi畫素.... 很多科技廠商都犯同一種毛病,以為消費者聽得懂規格, 這些機械語言被賈伯斯給破除了,當年他用“一千首歌帶著走”廣告詞成功打響iPod名號,不宣傳硬碟容量,不搞規格迷思,只講消費者懂的語言。
今天我們看HTC的廣告,企圖從品牌名稱拼字組合吸引消費者認同感,可是文字是很抽象的藝術,不如畫面來的簡單有力,所以雪紅姐的HTC要從代工廠轉型成世界一流通訊品牌,要能先讓那5%的人動起來,看起來還有一段很漫長的日子要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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